賀癌平凍晶注射劑150毫克

Nazione: Taiwan

Lingua: cinese

Fonte: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Principio attivo:

TRASTUZUMAB

Commercializzato da: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40樓、40樓之1、41樓之1 (23167467)

Codice ATC:

L01XC03

Forma farmaceutica:

凍晶注射劑

Composizione:

TRASTUZUMAB (1013000500) MG

Confezione:

小瓶;;盒裝

Classe:

菌 疫

Tipo di ricetta:

限由醫師使用

Prodotto da:

GENENTECH INC. 4625 NE BROOKWOOD PARKWAY, HILLSBORO OREGON, 97124 USA US

Area terapeutica:

trastuzumab

Indicazioni terapeutiche:

Herceptin應使用於下列HER2過度表現或HER2基因amplification之早期乳癌、轉移性乳癌患者:1.早期乳癌(EBC):(1)經外科手術、化學療法(術前或術後)之輔助療法。(2)以doxorubicin與cyclophosphamide治療,再合併pactlitaxel或docetaxel之輔助療法。(3)與docetaxel及carboplatin併用之輔助療法。(4)術前與化學療法併用和術後之輔助療法使用於治療局部晚期(包括炎症)乳癌或腫瘤(直徑>2厘米)。2.轉移性乳癌(MBC):(1)單獨使用於曾接受過一次(含)以上化學療法之轉移性乳癌;除非患者不適合使用anthracyclin或taxane,否則先前之化學治療應至少包括anthracyclin或taxane。使用於荷爾蒙療法失敗之荷爾蒙受體陽性之患者,除非患者不適用荷爾蒙療法。(2)與pactlitaxel或docetaxel併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療法之轉移性乳癌。(3)與芳香環酶抑制劑併用於荷爾蒙受體陽性之轉移性乳癌。3.轉移性胃癌(MGC):Herceptin合併capecitabine(或5-fluorouracil)及cisplatin適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之HER2過度表現轉移性胃腺癌(或胃食道接合處腺癌)的治療。

Dettagli prodotto:

有效日期: 2029/02/04; 英文品名: HERCEPTIN VIAL 150MG

Data dell'autorizzazione:

2004-02-04

Foglio illustrativo

                                Herceptin
。
若病人有產生無症狀性的心臟功能不全,增加監測頻率
(
每
6-8
週監測一次
)
對病人是有利的。若病人的左心室功能持續衰退,但仍無症狀出現,醫師
應考慮停藥,除非對個別病人的利益大於其風險。當病人出現心臟功能不
全的相關問題時,主治醫師
/
腫瘤科醫師應諮詢心臟專科醫師。
尚無前瞻性的研究觀察已有心臟毒性的病人持續使用或重新給予
Herceptin
治療之安全性。若病人在
Herceptin
治療期間出現症狀性心臟衰竭,應給予
心臟衰竭的標準藥物治療。在樞紐試驗中,大多數出現心衰竭或無症狀
性心臟功能不全的病人於接受含有利尿劑、強心配糖體、
β
-
拮抗劑及
/
或
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
(ACEI)
的標準治療後都能獲得改善。大多數有
心臟症狀且接受
Herceptin
治療後獲得臨床效益的病人,繼續接受
Herceptin
治療未見有額外的臨床心臟事件發生。
轉移性乳癌(MBC)
轉移性乳癌病人不可同時併用
Herceptin
及
anthracyclines
治療。先前接受過
anthracyclines
的轉移性乳癌病人,若接受
Herceptin
治療亦有較高的心臟毒
性的風險,但此風險低於
Herceptin
與
anthracyclines
同時併用。
早期乳癌(EBC)
早期乳癌病人應於基準期、
Herceptin
治療期間
(
每
3
個月重覆檢查一次
)
及
治療結束後
(
每
6
個月檢查一次,直到最後一次給藥後
24
個月為止
)
進行心
臟功能評估。若病人接受含有
anthracycline
藥物之化學治療,則建議做更
進一步的監測且應每年監測一次直到
Herceptin
停藥後
5
年為止,但若左心
室射出分率持續下降,則需監測更久的時間。
病人有心肌梗塞
(MI)
病史、需要藥物治療之心絞痛、之前或現在有鬱血性
心臟衰竭
(
美國紐約心臟學會分級的第
II-IV
級
)
、其他心肌病變、需要藥物
治療之心律不整、臨床上顯著的心臟瓣膜疾病、控制不良
                                
                                Leggi il documento comple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