מדינה: טייוואן
שפה: סינית
מקו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IBUPROFEN
興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街131巷2弄6號1樓 (04200183)
M01AE01
顆粒劑
IBUPROFEN (2808401300) 150.0MG
塑膠瓶裝;;鋁箔盒裝
製 劑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優生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21路14號 TW
ibuprofen
關節炎、關節痛、神經痛、神經炎,手術及外傷後之消炎、鎮痛。
註銷日期: 2017/02/09; 註銷理由: 許可證已逾有效期; 有效日期: 2016/09/21; 英文品名: SUFEN GRANULES 150MG/GM (IBUPROFEN)
已註銷
1996-09-21
非類固醇(NOR-STEROID).非比林(NON-PYRIN)系.抗炎症.鎮 痛.解熱劑 "仁興" 舒炎 顆粒 150公絲/公克 (異布洛芬) "DCPC" Sufen Granules 150 mg/Gm (Ibuprofen) 衛署藥製字第040357號 GMP G-5483 「成份」每公克含 Ibuprofen 150mg 「適應症」: 關節炎、關節痛、神經痛、神經炎、手術及 外傷後之消炎、鎮痛。 「注意事項」: (A)一般注意事項: 1.使用消炎鎮痛劑治療乃為對症療法,而非 原因療法。 2.用於治療慢性疾患(慢性風濕性關節炎)時 應考慮下列事項: (1) 長期投與時,須定期作臨床檢查(尿液檢 查、血液檢查及肝機能檢查),如發現有 異常現象,則須採取減量或停藥等適當 措施。 (2) 考慮採用非藥物性療法。 3.用於治療急性疾患時,應考慮下列事項: (1) 對於急性炎症,須考慮其病痛及發熱程 度而給藥。 (2) 原則上應避免長期使用同一類藥品。 (3) 如有原因療法,則應採用。 4.須仔細觀察患者之狀況,留意有否副作用 發生。可能出現過度體溫下降、虛脫、四肢 冷卻等症狀、對患有高燒之幼兒及高齡或消 耗性疾患之患者,給藥後尤須注意觀察患者 之狀況。 5.本藥可能會遮蔽感染症狀之顯現,因此用 於治療感染所引起之炎症時,必須合併使用 適當之抗菌劑,同時仔細觀察,慎重投與。 6.儘量避免與其他消炎鎮痛劑合併使用。 7.對小兒及高齡患者,尤須注意有否副作用 出現,並以最低之有效劑量來慎重投與。 (B)禁忌症: 1.消化性潰瘍患者。 2.重症之血液異常患者。 3.重症之肝障礙患者。 4.重症之腎障礙患者。 5.重症之心機能不全患者。 6.對本劑過敏之患者。 7.患有阿司匹靈(Aspirin)氣喘或曾有該病 歷之患者。 (C)對下列患者須慎重投與: 1.曾有消化性潰瘍病歷之患者。 2.患有血液異常或曾有此種病歷之患者。 3.患有肝障害或曾有該病歷之患者。 4.心機能障害之 קרא את המסמך השל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