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台湾
语言: 中文
来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IBUPROFEN
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新化區全興里中山路1001號、1001-1號 (69275313)
M01AE01
注射液劑
IBUPROFEN (2808401300) MG
盒裝
製 劑
限由醫師使用
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市新化區全興里中山路1001號、1001-1號 TW
ibuprofen
1.鎮痛(疼痛):Ibuprofen可短期使用於成人及6個月或以上兒童做為輕度至中度疼痛治療或做為手術後需要使用鴉片類止痛劑(opioid analgesics)的急性中度至重度疼痛之輔助治療。2.退燒(發燒):Ibuprofen可用於臨床上需使用靜脈注射藥物退燒的成人及6個月或以上兒童。
有效日期: 2026/11/18; 英文品名: Ibufor Premixed solution for Injection 4 mg/mL
2021-11-18
益百熱預混合注射液 4 毫克 / 毫升 Ibufor Premixed Solution for Injection 4 mg/mL GMP G-13802 衛部藥製字第 061021 號 心血管栓塞事件: 1. NSAIDS 藥品會增加發生嚴重心血管栓塞事件之風險,包括心肌梗塞和中 風,且可能為致命的。此風險可能發生在使用該類藥品的初期,且使用藥品 的時間越長,風險越大。 2. 進行冠狀動脈繞道手術(CORONARY ARTERY BYPASS GRAFT, CABG) 之後 14 天 內禁用本藥。 1 適應症和用途 1.1 鎮痛 ( 疼痛 ) : ibuprofen 可短期使用於成人及 6 個月或以上兒童做為輕度至 中度疼痛治療或做為手術後需要使用鴉片類止痛劑 (opioid analgesics) 的急性中度至 重度疼痛之輔助治療。 1.2 退燒 ( 發燒 ) : ibuprofen 可用於臨床上需使用靜脈注射藥物退燒的成人及 6 個月或以上兒童。 說明 : 在重症病人用以退燒之效益未明。 2 用法用量 本品為即用型注射液,使用前無須額外稀釋。 以個體病人使用最短時間的最低有效劑量為治療目標 [ 見警告和注意事項 (5)] 。觀察 初始 ibuprofen 治療的反應後應調整給藥的劑量和頻率以適合個別病人的需求,成 人每日最大劑量不建議大於 2400 mg 。小於 17 歲的兒科病人每日總劑量不要超過 40 mg/kg 或 2400 毫克 ( 以較少者為準 ) 。 為了減少腎臟不良反應的風險,病人在給予 ibuprofen 的治療前必須充足給予水 分。 2.1 成人 鎮痛 ( 疼痛 ) :做為鴉片類止痛劑的輔助治療時,每 6 小時給予 ibuprofen 靜 脈滴注 400 至 800 毫克,輸注時間不得少於 30 分鐘。 退燒 ( 發燒 ) :靜脈給予 400 毫克,接著每 4 至 6 小時給予 400 毫克,或於 需要時可每 4 小時給予 100-200 毫克,輸注時間必須不小於 30 分鐘。 2.2 兒童 6 個月至 17 歲的鎮痛 ( 疼痛 ) 和發燒:每 4 至 6 小時靜脈給予劑量 10 mg/kg ,最高單劑量 40 0mg ,輸注時間不得少於 10 分鐘。最 阅读完整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