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台湾
语言: 中文
来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TOPOTECAN HYDROCHLORIDE
台灣山德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3段2號8樓 (90003886)
L01CE01
凍晶注射劑
TOPOTECAN HYDROCHLORIDE (1013000310) MG
小瓶;;盒裝
製 劑
限由醫師使用
GLAXO SMITHKLINE MANUFACTURING S.P.A. STRADA PROVINCIALE ASOLANA 90, 43056 SAN POLO DI TORRILE PARMA, ITALY IT
topotecan
卵巢癌及小細胞肺癌之第二線化學治療(第一線化療應包括白金化合物) Hycamtin與cisplatin併用適用於治療經組織學檢查確定患有第IV-B期復發性或持續性子宮頸癌,且不適合以外科手術及(或)放射療法進行治療的患者
有效日期: 2029/04/08; 英文品名: HYCAMTIN 4MG INJECTION
1999-04-08
癌康定注射劑 HYCAMTIN 4mg Injection 衛署藥輸字第022449號 本藥限由醫師使用 HYCAMTIN 為 topotecan hydrohloride 注射劑的商品名。 ( 供靜脈輸注使用 ) 定性與定量組成 Topotecan hydrochloride 置於單一劑量小瓶之無菌、冷凍乾燥的粉末,經泡置及進一步稀釋後供靜脈輸注使用。 供輸注用之水溶性粉末 4 毫克。 每 4 毫克小瓶含有相當於 4 毫克 topotecan 的 topotecan hydrochloride 。 劑型 供靜脈輸注之粉末 臨床特性 【適應症】 HYCAMTIN 用於治療 : • 卵巢癌及小細胞肺癌之第二線化學治療 ( 第一線化學治療應包括白金化合物 ) •HYCAMTIN 與 cisplatin 併用適用於治療經組織學檢查確定患有第 IV-B 期,復發性或持續性子宮頸癌,且不適合以外科手術及 ( 或 ) 放射 療法進行治療的病人。 藥效學資料請參見臨床試驗。 【劑量與用法】 HYCAMTIN 在使用前必須經過泡製及進一步稀釋的步驟 ( 參見使用及操作說明 ) 。 在開始進行 HYCAMTIN 的第一個療程之前,病人的基礎嗜中性白血球計數必須高於 1.5 x 10 9 /L ,血小板計數必須高於 100 x 10 9 /L ,且 血紅素值必須高於或等於 9g/dL 。 族群 • 成人 卵巢癌與小細胞肺癌 起始劑量 HYCAMTIN (topotecan hydrochloride) 的建議劑量為:於 21 天療程的第一天開始,連續 5 天,每天以 30 分鐘的時間靜脈輸注 1.5 mg/m 2 。 在腫瘤未惡化的情況下,建議至少應完成 4 個療程,因為腫瘤反應可能會延遲。在三項卵巢癌臨床試驗中,開始出現療效反應的中位 時間為 7.6 至 11.7 週;在四項小細胞肺癌臨床試驗中,開始出現療效反應的中位時間為 6.1 週。 接續劑量 除病人的嗜中性白血球計數高於或等於 1 x 10 9 /L ,血小板計數高於或等於 100 x 10 9 /L ,且血紅素值高於或等於 9g/dL (必要時可輸血) 外,不可再度投予 HYCAMTIN 。 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的標準處置方式, 阅读完整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