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台湾
语言: 中文
来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市新營區土庫里土庫6之20號 (71122503)
N02BE01
內服液劑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2808000100) 12MG
玻璃瓶裝;;塑膠瓶裝
製 劑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台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54號 TW
paracetamol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肌肉酸痛、關節痛、神經痛、月經痛、牙痛,咽喉痛)
有效日期: 2025/02/19; 英文品名: ACETAMINOPHEN LIQUID 12MG/ML (ACETAMINOPHEN) "STANDARD"
1990-02-19
20170901 舒痛熱 液 ACETAMINOPHEN (Acetaminophen) Liquid “Standard” “生達” (對位乙醯胺酚) 12毫克/毫升 12mg/ml 【成分】 有效成分及含量:每毫升含有:ACETAMINOPHEN…………….....…12MG 其他成分(賦形劑):Sucrose, Dehydroacetate Sodium, Sucralose, Citric Acid Anhydrous, FD&C Red No.40 , Strawberry Flavor, Pineapple Essence, Water Purified 【用途(適應症)】:退燒、止痛(緩解頭痛、肌肉酸痛、關節痛、神 經痛、月經痛、牙痛,咽喉痛)。 【使用上注意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者,請勿使用。 (一)曾因本藥成分引起過敏的人。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洽醫師診治。 (一)3 歲以下。 (二)成人連續服用本藥超過 7 天,12 歲以下小孩超過 3 天,症狀未 緩解的人。 (三)有肝臟疾病的人。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一)孕婦、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 (二)同時服用含 ACETAMINOPHEN 成分之止痛、退燒或綜合感冒 等藥品。 四、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項 (一)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二)避免陽光直射。 (三)勿超過建議使用量。 (四)服用過量的 ACETAMINOPHEN 可能是因為想要更快或更強的止 痛效果,或是在不知道及未注意的情況下重複服用含ACETA- MINOPHEN 成分的藥品,但是每天服用 ACETAMINOPHEN 超過 4,000 毫克(MG)會發生肝臟損害。 (五)使用前須振搖均勻,並使用廠商所附量器量取藥量。 (六)酒精警語: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因為 ACETAMINOPHEN (PARACETAMOL)有急性肝衰竭的風險。 【用法用量】: 【警 語】 一、服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副作用,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持此說 明書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年齡 成人及12歲以上 6 歲以上未滿 12 歲 3歲以上未滿 6 歲 3 歲以下 使用劑量 每次20毫升 適用成人劑量之 1/2。 適用成人劑量之 1/4。 請洽醫師診治。 發燒或需要時服 ( 阅读完整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