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台湾
语言: 中文
来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LINCOMYCIN HCL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市新營區土庫里土庫6之20號 (71122503)
J01FF02
注射劑
LINCOMYCIN HCL (0812000710) potencyMG
小瓶裝;;安瓿
製 劑
限由醫師使用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市新營區土庫里土庫6之20號 TW
lincomycin
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雙球菌、腦膜炎球菌及其他具有感受性細菌引起之感染症
有效日期: 2025/02/07; 英文品名: LINCOMYCIN INJECTION "STANDARD"
1979-02-07
本品主成份 Lincomycin HCl 係由 Streptomyces lincolnensis 群 所產生的抗生物質,對大多數的革蘭氏陽性菌具有功效。 本劑依細菌之敏感性及抗生素濃度之不同而呈殺菌性或制菌性 之作用,與 Penicillin, Chloramphenicol, ampicillin, Cephalosporins 或 Tetracycline 等抗生素之間無交互抗藥性。 成 分:每 ml 含: Lincomycin HCl ………………………………………… 300mg ( 力價 ) 藥理作用特點: 1. 本品作用快且持續時間長:依實驗,一次肌肉注 射 600mg 時於 30 分鐘內即達到最高之血中濃度, 此種可察知的濃度持續 24 小時之久。而 600mg 加入 500ml 5% 的葡萄糖溶液中,以 2 小時以上 之時間施行靜脈注射,所產生之治療濃度可持續 14 小時之久。 2. 本品較其他抗生素不易產生抗藥性。 適 應 症: 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雙球菌、腦膜炎球菌及其他具 有感受性細菌引起之感染症。 禁 忌: 1. 對 Lincomycin 或 Clindamycin 曾有過敏反應者禁用本 劑。 2. 對較小細菌或濾過性病毒之感染不宜使用本劑。 注意事項: 1. 使用本劑偶有發生嚴重並持續下痢之報告 , 若發現有 此現象則應暫時停止使用本劑 , 如必須繼續使用時, 應隨時加以嚴密觀察。 2. 新生兒及嬰兒使用本劑時應對其器官系統之功能作適 當之監察。 3.LINCOMYCIN 與 ERYTHROMYCIN 試管試驗顯示互有拮 抗作用,此兩種藥劑不可同時使用。 4. 對曾患有氣喘或其他嚴重過敏之患者宜小心使用。 5. 使用抗生素偶會導致非敏感細菌,尤其是酵母菌之 過度繁殖,重覆感染發生時,應該採用適當之措 施。對先前即有念珠菌感染之病人而又需要使用 LINCOMYCIN 治療時,應併用抗念珠菌療法。 6. 長期使用 LINCOMYCIN 治療時,應定期作肝功能試驗 及血球計數檢查。 7.LINCOMYCIN 具有神經肌肉阻滯之性質,因此可能會 增加其他神經肌肉阻滯作用 阅读完整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