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 台湾
语言: 中文
来源: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GENTAMICIN (AS SULFATE)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2號8樓 (01516589)
S01AA11
眼用軟膏劑
GENTAMICIN (AS SULFATE) (0812109310) (POTENCY)MG
鋁箔管裝
製 劑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ALCON CUSI S.A. CAMIL FABRA, 58, 08320 EL MASNOU,BARCELONA,SPAIN ES
gentamicin
角膜潰瘍、結膜炎、角膜炎、眼瞼炎、淚囊炎。
註銷日期: 2020/02/15; 註銷理由: 自請註銷; 有效日期: 2020/02/25; 英文品名: OFTALMOLOSA CUSI GENTAMICIN 0.3%
已註銷
2000-02-25
愛康明眼藥膏 OFTALMOLOSA CUSÍ GENTAMICIN 0.3% 衛署藥輸字第 022796 號 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2. 成分含量 活性成分:每公克含 3 毫克 Gentamicin Sulphate 完整的賦形劑列表,詳見第 6.1 節。 3. 劑型 眼用軟膏劑。 白色藥膏。 4. 臨床特性 Gentamicin 為胺基配醣體類之抗生素,能夠有效對抗 多種的革蘭氏陽性及陰性致病菌。 4.1 適應症 角膜潰瘍、結膜炎、角膜炎、眼瞼炎、淚囊炎。 4.2 用法用量 劑量 一般而言,每天給藥二至三次。 每天之給藥次數及治療之長短,可依醫師的標準而做 調整。 正確給藥步驟: 用於眼睛內: 將眼瞼由眼睛分開,並將少量的軟膏 ( 大約一粒米的量 ) 擠入結膜囊。 用於眼睛外: 以溫水軟化及移除痂皮,並直接將本品塗於患處。 使用眼藥膏時需在符合衛生條件下進行。 請勿碰觸瓶口。 每次使用後請關緊瓶蓋。 4.3 禁忌 對本藥活性成分或任何第 6.1 節中所列的賦形劑過敏 者。 4.4 特殊警語和使用時的注意事項 限於眼睛局部使用。 部分病人眼睛局部使用胺基配醣體類藥物可能會出現 過敏反應。過敏反應的嚴重程度可能因局部效應而異, 如紅斑、瘙癢、蕁麻疹、皮疹、過敏性反應、類過敏反 應或水疱反應等全身反應。如果出現嚴重反應或過敏 反應的跡象時,應停止使用本品(詳見第 4.8 節)。 與其他胺基配醣體類藥物可能會發生交叉過敏。對局 部眼用 GENTAMICIN 過敏的病人可能對其他局部和/ 或全身性的胺基配醣體類藥物過敏。 接受 GENTAMICIN 全身性治療或局部使用於開放性傷 口或受損皮膚的病人所發生之嚴重不良反應包括神經 毒性,耳毒性和腎毒性。儘管這些反應未曾被報導過 發生於眼睛局部使用 GENTAMICIN 的病人,當與其他 全身性胺基配醣體類藥物併用時,仍需注意。 與其他抗生素一樣,長時間使用可能導致非感受 阅读完整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