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aj: Tajwan
Język: chiński
Źródło: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賜利優醫藥生技有限公司 彰化縣彰化市茄苳里茄苳路二段251巷臨115-1號1樓 (27277583)
N02BE01
錠劑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2808000100) 500MG
塑膠瓶裝
製 劑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明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市楊梅區瑞原里7鄰民富路二段360號 TW
paracetamol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有效日期: 2024/12/31; 英文品名: FUZATON TABLETS (ACETAMINOPHEN)
1980-10-03
解 熱 鎮 痛 劑 衛署藥製字第022288號 “賜利優”解熱痛錠(對位乙醯氨基酚) FUZATON TABLETS(ACETAMINOPHEN) 【成份】Each tablets(550mg) contains: Acetaminophen………………………………500mg 【適應症】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成人每人1~2 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1錠;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4~1/2 錠; 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醫師 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注意事項】 1.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2.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 3.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4.勿超過建議劑量,若有不適情況產生,應停止使用並請教醫師藥師藥劑生。 5.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 【警語】 1.服用後,若有發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時,應停藥並就醫。 2.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請遵循下列情況服用; (一)3歲以下不建議自行使用。 (二)曾經因藥物引起過敏症狀者不得使用。 3.服用本類製劑三天後,發燒、疼痛症狀未見改善,應停藥就醫。 4.成人不得連續服用本類製劑超過7天,小孩不得超過3天,視情況需要,繼續服用本類製劑前,請洽醫 師。 5.酒精警語:若每日喝三杯或更多之酒精性飲性,請詢問醫師是否能服用本藥,因為Acetaminophen可能 造成肝損害。 【賦型劑】Carmellose calcium(ECG505)、Magnesium stearate、Starch、Povidone。 【包裝】 8~1000錠塑膠瓶裝。 【儲藏條件】 存放於30℃以下陰涼乾燥處。 委託者:賜利優醫藥生技有限公司 製 Przeczytaj cały dok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