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aj: Tajwan
Język: chiński
Źródło: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SPIRIN
臺裕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縣竹東鎮員山路11巷13弄1號 (47066452)
N02BA01
栓劑
ASPIRIN (2808600300) 200MG
塑膠殼裝
製 劑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臺裕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縣竹東鎮員山路11巷13弄1號 TW
acetylsalicylic acid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註銷日期: 2019/01/07; 註銷理由: 自請註銷; 有效日期: 2018/11/15; 英文品名: ASPIRIN SUPPOSITORY 200MG "TAI YU"
已註銷
1982-11-15
衛署藥製字第 026523 號 “台裕 ” 阿斯匹林 栓 劑 200 毫 克 _ASPIRIN _ _Suppository 200mg_ _ “Tai Yu”_ 【成 分】 Each Suppository Contains : Aspirin…………………………………………………. 200 mg 【適 應 症】 退燒、止痛 ( 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 酸痛、月經痛 ) 。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使用,若症狀持續,則每 4-6 小時可重複使用,每 24 小時內不可超過 6 次。成人每次 1 顆, 12 歲以上適用成人劑 量。三歲以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栓劑不得剝半使用。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注意事項】 1. 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2. 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 3. 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4. 勿超過建議劑量,若有不適情況產生,應停止使用並請教醫師藥師 藥劑生。 5. 栓劑限使用於肛門,若藥劑過軟時,請置於低溫待較硬後再使用。 6. 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 【警 語】 1. 使用後,若有發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 症狀時,應停藥並就醫。 2. 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請遵循下列情況服用: ( 一 ) 三歲以下不建議自行使用。 ( 二 ) 曾經因藥物引起過敏症狀者不得使用。 3. 使用本類製劑三天後,發燒、疼痛症狀未見改善,應停藥就醫。 4. 成人不得連續使用本類製劑超過 7 天,小孩不得超過 3 天,視情形 需要,繼續使用本類製劑前,請洽醫師。 5. 曾有消化性潰瘍或使用抗凝血劑之患者,不得使用本藥。 6. 可能引起胃腸不適、胃腸出血、皮膚出疹、出血傾向、氣喘、耳鳴 等不適症狀。 7. 懷孕第 1 、 2 期婦女:除非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不得自行使用。 懷孕第 3 期婦女:不得使用。 8. 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因可能造成胃出血 Przeczytaj cały dok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