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jjiż: Tajwan
Lingwa: Ċiniż
Sors: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信隆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69號 (68531103)
N02BE01
錠劑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2808000100) 500MG
鋁箔盒裝;;塑膠罐裝;;塑膠瓶裝
製 劑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信隆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269號 TW
paracetamol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有效日期: 2024/05/25; 英文品名: AMIPHEN TABLETS 500MG (Acetaminophen) "SPC"
1982-01-20
信 隆 藥 品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INLON PHARMACEUTICAL IND.CO.,LTD. 台灣‧台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 269 號 解熱鎮痛劑 〝信隆〞 亞 美 芬 錠 500 毫克 (乙醯胺酚) AMIPHEN Tablets 500mg 〝 SPC 〞( Acetaminophen ) 【作 用】 本劑之鎮痛解熱作用,能抑制下視丘與大腦知覺皮質間痛覺衝動的傳遞,而有鎮痛作用,其解熱作 用乃直接作用於熱調節中樞,藉增加末梢血流及出汗,而引起散熱作用。本劑不刺激胃。 【成 分】 有效成分及含量:每錠含 ACETAMINOPHEN ……………...500MG 其他成分 ( 賦形劑 ) : Corn Starch 、 Food Yellow No.4 、 Lactose 、 Magnesium Stearate 、 Povidone 、 Sodium Starch Glycolate 【用途 ( 適應症 )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使用上注意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者,請勿使用: ( 一 ) 曾因本藥成分引起過敏的人。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洽醫師診治: ( 一 ) 3 歲以下。 ( 二 ) 成人連續服用本藥超過 7 天, 12 歲以下小孩超過 3 天,症狀未緩解的人。 ( 三 ) 有肝臟疾病的人。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 一 ) 孕婦、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 ( 二 ) 同時服用含 ACETAMINOPHEN 成分之止痛、退燒或綜合感冒等藥品。 四、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項: ( 一 ) 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 二 ) 避免陽光直射。 ( 三 ) 勿超過建議使用量。 ( 四 ) 服用過量的 ACETAMINOPHEN 可能是因為想要更快或更強的止痛效果,或是在不知道及 未注意的情況下重複服用含 ACETAMINOPHEN 成分的藥品,但是每天服用 ACETAMINOPHEN 超過 4,000 毫克 (MG) 會發生肝臟損害。 ( 五 ) 酒精警語: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因為 ACETAMINOPHEN(PARACETAMOL) 有急性肝衰 竭的風險。 【用法用量】 年 齡 每 日 用 量 成人及 12 歲以上 發 Aqra d-dokument sħi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