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try: Taiwan
Bahasa: Cina
Sumber: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中生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淡水廠 新北市淡水區埤島里行忠路120號 (04883172)
N02BE01
錠劑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2808000100) 300MG
塑膠瓶裝
製 劑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中生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淡水廠 新北市淡水區埤島里行忠路120號 TW
paracetamol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有效日期: 2029/05/25; 英文品名: GEITON TABLETS "CBC"
1970-10-20
“中生” 優 散 痛 錠 Geiton Tablets “cBc” 【主 成 份】Each tablet contains N-Aectyl-P- Aminophenol-------------300mg 【賦 形 劑】Lactose、Starch、National 1551、Magnesium stearate、Talc 【適 應 症】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 5次。成人每次1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錠;3歲 以上未滿6歲,每次1/4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注意事項】 一、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二、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 三、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四、勿超過建議劑量,若有不適情況產生,應停止使用並請教醫師藥師藥劑生。 五、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 【警語】 一、服用後,若有發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時,應 停藥並就醫。 二、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請遵循下列情況服用: (一)、3歲以下不建議自行使用。 (二)、曾經因藥物引起過敏症狀者不得使用。 三、服用本類製劑三天後,發燒、疼痛症狀未見改善,應停藥就醫。 四、成人不得連續服用本類製劑超過7天,小孩不得超過3天,視情形需要,繼續服 用本類製劑前,請洽醫師。 五、酒精警語:若每日喝三杯或更多之酒精性飲料,請詢問醫師是否能服用本藥, 因為Acetaminophen可能造成肝損害。 【包裝】2-1,000錠塑膠瓶裝。 儲存條件:室溫保存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內衛藥製字第012717號 Baca dokumen lengk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