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必福注射液

국가: 대만

언어: 중국어

출처: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환자 정보 전단 환자 정보 전단 (PIL)
06-09-2021
공공 평가 보고서 공공 평가 보고서 (PAR)
05-06-2020

유효 성분:

Etelcalcetide Hydrochloride

제공처:

台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13樓之1、之2 (42657247)

ATC 코드:

H05BX04

약제 형태:

注射液

구성:

Etelcalcetide Hydrochloride (8818002000) (equivalent to Etelcalcetide......5MG)MG

패키지 단위:

玻璃小瓶裝;;盒裝

수업:

製 劑

처방전 유형:

限由醫師使用

Manufactured by:

AMGEN MANUFACTURING,LIMITED STATE ROAD 31,KM 24.6 JUNCOS,PUERTO RICO 00777-4060 PR

치료 영역:

etelcalcetide

치료 징후:

PARSABIV適用於治療罹患慢性腎臟病 (CKD) 且接受血液透析之成人病人的次發性副甲狀腺機能亢進 (secondary HPT)。

제품 요약:

有效日期: 2029/04/22; 英文品名: Parsabiv Solution for Injection

승인 날짜:

2019-04-22

환자 정보 전단

                                1
旁必福
®
注射液
PARSABIV
®
SOLUTION FOR INJECTION (ETELCALCETIDE)
衛部藥輸字第
027639
號
限由醫師使用
1
適應症與用法
PARSABIV
適用於治療罹患 慢性腎臟病
(CKD)
且 接受 血液透析之 成人病人的次發性
副甲狀腺機能亢
進
(secondary HPT)
。
使用限制:
PARSABIV
尚未於罹患副甲狀腺癌、原發性副甲狀腺機能亢進、或慢性腎臟病但未接受血液透析之成人
病人進行研究,此些病人不建議使用本藥。_ _
2
劑量與用法
2.1
建議劑量
•
在給予
PARSABIV
初始劑量、增加
PARSABIV
劑量或給藥中斷後重新開始進行
PARSABIV
治療
前,請先確保校正血鈣值等於或高於正常值下限
_[_
見劑量與用法
_ (2.2)_
、警語及注意事項
_ (5.1)]_。
•
PARSABIV
的建議起始劑量為每週三次
5 mg
靜脈推注,在 血液透析治療結束時給藥
_[_
見劑量與用
法
_ (2.3)]_。
•
PARSABIV
的維持劑量因人而異,由 副甲狀腺素
(PTH)
濃度及校正血鈣的反應逐步調整決定
_[_
見
劑量與用法
_ (2.2)]_。維持劑量是將 副甲狀腺素
濃度維持在建議目標範圍,並將校正血鈣值維持在正
常範圍。
PARSABIV
的最低維持劑量為每週三次
2.5 mg
,
PARSABIV
的最高維持劑量為每週三次
15 mg
。
•
PARSABIV
只能在 血液透析治療結束時給藥。
•
若錯過例行安排的血液透析治療,請勿給藥。在下一次的血液透析治療結束時,再恢復給予
PARSABIV
的處方劑量。若錯過
PARSABIV
劑量超過兩週,應重新開始給予建議的
PARSABIV
5 mg
起始劑量
(
或
2.5 mg
,如果這是病人最後一劑的劑量
)
。
2.2
監測與劑量調整
•
在初始劑量、劑量調整及維持劑量期間,根據表一的時間表監測校正血鈣值及
副甲狀腺素 濃度。
表一、PARSABIV 治療期間,建議監測校正血鈣值及
副甲狀腺素 濃度的時間表
初始劑量或
劑量調整
維持劑量
校正血鈣值
一週後
每四週
副甲狀腺素 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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