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頓"舒明點眼液

Nazione: Taiwan

Lingua: cinese

Fonte: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Principio attivo:

NAPHAZOLINE HCL

Commercializzato da:

臺灣派頓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東路50號 (83748073)

Codice ATC:

S01GA01

Forma farmaceutica:

點眼液劑

Composizione:

NAPHAZOLINE HCL (1212001910) 0.3MG

Confezione:

塑膠瓶裝

Classe:

製 劑

Tipo di ricetta: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Prodotto da:

臺灣派頓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里為隨東路五十號 TW

Area terapeutica:

naphazoline

Indicazioni terapeutiche:

暫時緩解因輕微眼部刺激所引起之不適或眼睛紅。

Dettagli prodotto:

有效日期: 2025/02/18; 英文品名: SUMINE EYE DROPS "PATRON"

Data dell'autorizzazione:

2000-02-18

Foglio illustrativo

                                GMP 藥品
【成
分】 有效成分及含量:Naphazoline
Hydrochloride-------0.3mg/mL.
其他成分(賦形劑):
E.D.T.A. Disodium, Povidone K-30,Sodium Chloride,
Boric Acid, Benzalkonium Chloride, L-Menthol,
Polysorbate 80,Purified Water.
【用途(適應症)】暫時緩解因輕微眼部刺激所引起之不適或眼睛紅。
【使用上注意事項】 (
一
)
、有下列情形者,請勿使用
:
對本藥成分過敏的人。 (
二
)
、有下列情形者,請勿使用
:
藥液混濁、變色或出現異物時。 (
三
)
、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項
: 1.
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2.
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 3.
使用前,請洗淨雙手。 4.
請依照藥品標示使用。 5.
過期眼藥水,請勿使用。 6.
瓶裝之眼藥水,開瓶
28
天
(
四週
)
後請勿繼續使用。 7.
為避免污染藥品,使用時請勿碰觸藥瓶瓶口,並避免與他人共用,或以其他容器承
裝。 8.
使用兩種眼藥水時,建議間隔
5
分鐘以上。 9.
使用眼藥水與眼藥膏時,請先使用藥水,間隔
10
分鐘以上再用藥膏。 10.
配戴隱形眼鏡時,請勿點用含防腐劑及含懸浮液之眼藥水。 11.
正在接受醫師治療或醫師處方眼藥之患者,不應自行購買使用。 12.
本藥含血管收縮劑,過度使用會增加眼睛紅腫。 13.
青光眼患者,若要使用血管收縮成分之本藥,請依藥師指示使用。
【用法用量】:
每日使用次數
每次用量
使用方式
3 至 4 次
1 至 2 滴
搖盪均勻後使用
【警語】
:
一、使用本藥後,若發生以下症狀,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診治
: (1)
連續使用三天
(
或
70
小時
)
症狀仍未解除。 (2)
使用後產生眼睛劇痛、持續視力模糊或眼睛持續發紅、腫、熱、
刺激感。
【包 裝】100 毫升以下塑膠瓶裝。
【類 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諮詢電話】07-6216126
臺灣派頓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東路 5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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