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gara: Taiwan
Bahasa: China
Sumber: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RIVASTIGMINE HYDROGEN TARTRATE
臺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二段99號11、12、13樓 (01516589)
N06DA03
液劑
RIVASTIGMINE HYDROGEN TARTRATE (1204001410) 3.2MG
玻璃容器裝
製 劑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FAMAR FRANCE 1, AVENUE DU CHAMP DE MARS F-45072 ORLEANS CEDEX 02, FRANCE FR
rivastigmine
輕度至中度阿滋海默型失智症。與帕金森氏症相關的輕度至中度痴呆(失智)症。
註銷日期: 2014/07/29; 註銷理由: 自請註銷; 有效日期: 2015/05/22; 英文品名: EXELON ORAL SOLUTION 2MG/ML
已註銷
2000-05-22
憶思能 口服溶液 EXELON Oral Solution 衛署藥輸字第 024430 號 腦選擇性的乙醯膽鹼酯 抑制劑 【組成、劑型】 主 成 份: 每 公 撮 Exelon 口 服 溶 液 中 含 有 相 當 於 Rivastigmine 2mg 的 氫 酒 石 酸 鹽 (Rivastigmine hydrogen tartrate) 。 【適應症】 輕度至中度阿滋海默型失智症。 與帕金森氏症相關的輕度至中度癡呆(失智)症。 【用法用量】 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投與方法 一日服用兩次,可在早餐及晚餐後或一起服用。服用時需使用附在包裝內之口服量器自 瓶中取出相當於處方量的口服溶液。 EXELON 口服溶液可直接自量器滴下吞服(見 " 使 用指示 " )。 EXELON 口服溶液也可與同劑量之 EXELON 膠囊劑交替服用。 起始劑量 1.5mg 一天兩次,假如已知病人對膽鹼性的藥物有特別的敏感性,則開始劑量為 1mg 一 天兩次。 劑量調整 推薦起始劑量為 1.5 mg 一天兩次,服用至少兩週後,若耐受性佳,可增加到 3mg 一天 兩次。再兩週後增加到 4.5mg 一天兩次,再兩週後增加到 6.0mg 一天兩次 。任何劑量的 增加都必須是在病患服用現有劑量至少已兩週且表現良好的耐受性情況下。 如果在治療期間出現副作用 ( 例如噁心、嘔吐、腹痛或食慾不振 ) 或體重降低,則可能 可以省略一個或更多的劑量。如果副作用持續,則每天的劑量須降回先前的那個有良好 耐受性的劑量。 維持劑量 1.5mg 到 6 mg 一天兩次,為達到最大治療利益,必須保持在病患有良好耐受性的最高劑 量。 每日最高劑量 6mg 一天兩次。 中止後重新服用時的劑量 通常不良反應與發生率較常發生在高劑量時。如果病患中止服藥超過 3 天後,若想重新 服藥時,應從最低 1.5mg 重新調整起,每隔兩週逐漸增加到中止服藥前有良好耐受性的 劑量。 特殊族群 兒童 兒童及青少年 (18 歲以下 ) :本品尚無用於兒童 Baca dokumen lengkapn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