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a: Taiwan
Kieli: kiina
Lähde: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CHLORAMPHENICOL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新營區土庫里土庫6之20號 (71122503)
D06AX02
軟膏劑
CHLORAMPHENICOL (0812400100) 10MG
鋁軟管裝
製 劑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台南市新營區開元路154號 TW
chloramphenicol
急救、預防及減緩皮膚刀傷、刮傷、燙傷之感染。
有效日期: 2024/12/11; 英文品名: C P Ointment "Standard" 10mg/g (Chloramphenicol)"
1987-12-11
【成分】 有效成分及含量:每 gm 中含有: Chloramphenicol……………………………10mg(potency) 其他成分(賦形劑): Propylene Glycol 、 Polyethylene Glycol 400 、 Polyethylene Glycol 4000 。 【用途(適應症)】 急救、預防及減緩皮膚刀傷、刮傷、燙傷之感染。 【使用上注意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者,請勿使用: 1. 對本藥各成分過敏的人。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洽醫師診治: 1. 嚴重感染者。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1. 12 歲以下兒童、孕婦以及哺乳婦女。 四、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項: 1. 長期使用可能會引起繼發性感染(抵抗力減弱的情形下,被另一種 病菌感染)。 2. 會使衣物染色。 3. 塗抹皮膚外用藥後應徹底洗淨雙手之後,再戴隱形眼鏡。 4. 本藥限於皮膚外用,不得口服或使用於眼睛內,亦不得塗抹於眼睛 四周或黏膜處。 5. 本藥避免使用在大面積(大於使用者兩個手掌的面積)或皮膚深層 感染的地方。 6. 塗抹皮膚外用藥後請勿蓋住該部位,以免增加副作用。 【用法用量】: 通常每日 3-4 次,清洗患處後,塗抺於感染部位。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警 語】 一、服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副作用,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持此說 明書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身體部位 皮膚 副作用 癢、灼熱、血管神經性水腫、蕁麻疹、 水泡、紅斑及丘疹等過敏性症狀。 10 毫克 / 公克 ( 氯絲菌素 ) 20170101 二、服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症狀時,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 診治: 1. 骨髓發育不全(可能會發生血液檢查數值異常)。 2. 繼發性感染(抵抗力減弱之下,被另一種新的病菌感染)。 【包裝】: 1000 公克以下鋁軟管裝。 【貯藏條件】: 25 ℃以下貯存。 置於小孩接觸不到之處 衛署藥製字第 030529 號 G-0803 C Lue koko asiakir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