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try: Taiwan
Language: Chinese
Source: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IBUPROFEN
元聖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民權西路27號5樓之1 (36536597)
M01AE01
發泡顆粒劑
IBUPROFEN (2808401300) MG
鋁箔袋盒裝
製 劑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KERN PHARMA, S.L. POLIGON INDUSTRIAL COLON II, VENUS 72, 08228 TERRASSA (BARCELONA), SPAIN ES
ibuprofen
風濕性關節炎、風濕性關節痛、骨關節炎、神經痛、神經炎、下背痛及手術外傷後之消炎鎮痛
註銷日期: 2020/04/16; 註銷理由: 許可證已逾有效期; 有效日期: 2019/05/29; 英文品名: Ibuprofen Kern Pharma 600 mg Effervescent Granules
已註銷
2014-05-29
- 1 - 醫百痛發泡顆粒劑 IBUPROFEN KERN PHARMA 600 MG EFFERVESCENT GRANULES 1. 藥品名稱 醫百痛發泡顆粒劑 Ibuprofen Kern Pharma 600 mg Effervescent Granules 2. 成分與含量 每包醫百痛發泡顆粒劑含有: 活性成分: Ibuprofen 600 mg 賦形劑: 乳糖 ( lactose ) 1,000 mg ; 每包醫百痛發泡顆粒劑之鈉含量為 161.43 mg (分別以硫酸月桂酯鈉、糖精鈉、碳酸鈉與碳酸氫鈉的形式存在)。 賦形劑詳細資料請參閱第6.1節。 3. 劑型 發泡顆粒劑 4. 臨床特性 4.1 治療適應症 風濕性關節炎、風濕性關節痛、骨關節炎、神經痛、神經炎、下背痛及手術外傷後之消炎鎮痛。 4.2 劑量與投予方式 適用於成人與 12 歲以上孩童。 - 成人每天建議劑量為 1,200 至 1,800 mg ,以 8 小時為間隔,分為 2 至 3 次使用 (每天 2 至 3 次,每次 1 包 600 mg ),部 分患者僅需每天使用 600 至 1,200 mg 。 嚴重案例在急性期間可使用較高的劑量,但每日最大劑量不建議大於 2,400 mg 。 - 兒童每天劑量為 20 mg/ 公斤體重,分為多次服用。 特發性幼型關節炎的治療可能需要使用較高的劑量,但 ibuprofen 的每天劑量不得超過 40 mg/ 公斤體重。 - 劑量間隔時間取決於症狀改善狀況,但最短不得少於 4 小時。 依控制症狀所需的最低有效劑量及最短治療時間使用藥物,可使不良反應的發生機率降至最低 (請參閱第4.4節)。 - 老年人:除具有腎臟或肝臟功能障礙者,無須為老年患者調整劑量。 - 腎臟功能障礙: 對腎臟功能障礙的患者使用非類固醇抗發炎藥 ( NSAIDs ) 時,應特別注意。 若為輕、中度腎臟功能障礙的患者,請務必降低初始劑量。 重度腎衰竭的患者不得使用 ibuprofen (請參閱第4.3節「禁忌症」)。 - 肝臟功能障礙: 肝衰竭的患者使用非類固醇抗發炎藥 ( NSAIDs ) 時,應特別謹慎。 輕度、中度肝衰竭患者,應降低初始劑量並嚴密監測 Read the complete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