Χώρα: Ταϊβάν
Γλώσσα: Κινεζικά
Πηγή: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濟生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縣湖口鄉勝利村實踐路3號 (47154259)
N02BE01
錠劑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2808000100) 500MG
塑膠瓶裝;;鋁箔盒裝
製 劑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永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嘉義縣民雄鄉興南村頭橋工業區工業三路6之3號 TW
paracetamol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有效日期: 2029/05/25; 英文品名: ACETAMINOPHEN TABLETS 500MG "CHI SHENG"
1978-05-11
對位乙醯氨基酚錠 Acetaminophen Tablets 500mg "Chi Sheng" 本藥是解熱鎮痛劑,含 Acetaminophen ,是 Acetanilid 及 Phenacetin 在體內代謝型態,可直接作 用於疼痛中樞,緩解痛覺。 【成份】:每錠含: 主成分: Acetaminophen……………….500 mg 【劑型】 錠劑 【適應症】 退燒、止痛 ( 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 。 【用法用量】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 4 〜 6 小時可重複服用,每 24 小時內不可超過 4 次。 成人每次 1 〜 2 錠, 12 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 6 歲以上未滿 12 歲,每次 1/2 〜 1 錠; 3 歲以上未 滿 6 歲,每次 1/4 〜 1/2 錠; 3 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初次應使用最 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注意事項】 1. 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2. 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 3. 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4. 勿超過建議劑量,若有不適情況產生,應停止使用並請教醫師藥師藥劑生。 5. 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 【警語】 (一)肝毒性: 1.使用acetaminophen (paracetamol)曾有發生急性肝衰竭的案例,並可能導致肝臟移植及死 亡。大部份發生肝臟損害之病例係因使用超過每日 4,000 毫克的 acetaminophen 所致,且多涉 及使用超過一種以上含acetaminophen成分之藥品。 2.過量服用 acetaminophen 可能是因想要獲得更大的疼痛緩解效果,或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同 時使用了其他同樣含有acetaminophen成分之藥品,因而造成用藥過量。 3.有潛在肝臟疾病的病人,以及於使用 acetaminophen 期間喝酒者,有較高發生急性肝衰竭的 風險。醫療人員應囑咐病人,病人亦應注意藥品的標示中是否含有 acetaminophen 或 paracetamol 成分,不可同時使用超過 Διαβάστε το πλήρες έγγραφ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