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d: Taiwan
Sprache: Chinesisch
Quelle: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SPIRIN
香港商香港利潔時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136號6樓 (54375715)
N02BA01
錠劑
ASPIRIN (2808600300) MG
盒裝
製 劑
須經醫師指示使用
RECKITT BENCKISER HEALTHCARE (UK) LIMITED DANSOM LANE, HULL, EAST YORKSHIRE UNITED KINGDOM, HU8 7DS. GB
acetylsalicylic acid
解熱鎮痛
註銷日期: 2019/06/27; 註銷理由: 自請註銷; 有效日期: 2019/09/16; 英文品名: DISPRIN TABLETS
已註銷
2014-05-02
得司匹林可溶錠 Disprin Tablets 衛署藥輸字第 020048 號 每錠含有效成份: Aspirin……..300mg 適應症:解熱,鎮痛。 用法∕用量:本藥須經醫師指示使用。 本品為口服製劑。 成人及 12 歲以上之兒童: 每 4 小時 2~3 錠。 24 小時內之劑量不可超過 13 錠。 年長者:對年長者亦無需調整劑量。 6~12 歲之兒童:須遵醫師指示才可使用。 本品服用前應先溶於冷水中。 警語及注意事項: 一、使用後,若有發疹、發紅、噁心、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時,應停藥並就 醫。 二、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曾經因藥物引起過敏症狀者不得使用。 三、使用本類製劑 3 天後,發燒、疼痛症狀未見改善,應停藥就醫。 四、成人不得連續使用本類製劑超過 7 天,小孩不得超過 3 天,視情形需要,繼續使 用本類製劑前,請洽醫師。 五、本藥含 Aspirin ,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酒精警語: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因可能造成胃出血。 (二)本藥不得使用於 12 歲以下兒童,亦不得使用於 18 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之水痘 或流行性感冒症狀之解除。因其可能與一種罕見而嚴重之疾病 - 雷氏症候群 ( Reye's Syndrome )有相關性。 (三)曾有消化性潰瘍或使用抗凝血劑之患者,不得使用本藥。 (四)蠶豆症( 6- 磷酸葡萄糖脫氫酶缺乏症, Glucose-6-Phosphate Dehydrogenase Deficiency )患者,不得使用本藥。 (五)可能引起腸胃不適、胃腸出血、皮膚出疹、出血傾向、氣喘、耳鳴等不適症 狀。 六、懷孕第 1 、 2 期婦女:除非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不得自行使用。 懷孕第 3 期婦女:不得使用。 貯存方法:置於 30 o C 以下室溫貯藏。 有效期限:三年。 製造日期∕批號:請見外盒上標示。 包裝: 6-1000 粒盒裝 。 製造廠: Reckitt Benckiser Healthcare (UK) Limited Dansom Lane, Hull, East York Lesen Sie das vollständige Dok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