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d: Taiwan
Sprache: Chinesisch
Quelle: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壽元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嘉義市西區新民路128號 (66289377)
N02BE01
內服液劑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 (2808000100) 24MG
瓶裝
製 劑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明大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外埔區水美村水美路52號 TW
paracetamol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註銷日期: 2017/01/25; 註銷理由: 許可證已逾有效期; 有效日期: 2016/07/11; 英文品名: ACETAMINOPHEN SOLUTION 24MG/ML "S.Y"
已註銷
1991-07-11
衛署藥製字第 034147 號 GMP‧G-2432 "壽元" 對位乙醯氨基酚 毫克/毫升液 Acetaminophen Solution 24mg/ml "S.Y." Acetaminophen 是一種有效之解熱鎮痛劑,它作用在下視丘之體溫調節中樞,而產生解熱效果, 能提高疼痛閥值而達到鎮痛作用。 " 壽元 " 對位乙醯氨基酚液是專為須要解除發熱或疼痛而設計 之劑型,例如上呼吸道感染(扁桃腺炎、感冒、流行性感冒)。頭痛、肌肉痛、疼痛能有效的 緩解。 【成 分】每 ml 含有 : Acetaminophen…………………………….24mg 賦形劑: Propylene Glycol, Sucrose, Cochineal red A, Water Purified, Aspanrtame, Alcohol, Stevia. 【適 應 症】: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 酸痛、月經痛)。 【用法用量】:成人每次 10ml ; 12 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 6 歲以上未滿 12 歲,每次 5ml ; 3 歲 以上未滿 6 歲,每次 2.5ml ; 3 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 不宜自行使用。 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注意事項】: 1. 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2. 避免陽光直射,宜保存於陰涼之處。 3. 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孕婦及授乳婦不建議自行使用。 4. 勿超過建議劑量,若有不適情況產生,應停止使用並請教醫師藥師藥劑生。 5. 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 【警 語】: 1. 服用後,若有發疹、發紅、噁心、嘔吐、食慾不振、頭暈、耳鳴等症狀時,應停藥並就 醫。 2. 除非有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請遵循下列情況服用: (1) 3 歲以下不建議自行使用。 (2) 曾經因藥物引起過敏症狀者不得使用。 3. 服用本類製劑三天後,發燒、疼痛症狀未見改善,應停藥就醫。 4. 成人不得連續服用本類製劑超過 7 天,小孩不得超過 3 天,視情形需要,繼續服用本類 製劑前,請洽醫師。 5. 酒精警語:若每日喝三杯或更多之酒精性飲料,請 Lesen Sie das vollständige Dok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