Страна: Тайван
Език: китайски
Източник: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LEVETIRACETAM
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23-24樓 (86927438)
N03AX14
注射劑
LEVETIRACETAM (2820003700) MG
小瓶裝;;盒裝
製 劑
限由醫師使用
裕利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市大園區和平里1鄰開和路91號 TW
levetiracetam
暫時不宜或無法口服抗癲癇藥物治療之下列癲癇病人:十六歲以上病人之局部癲癇發作(併有或不併有次發性全身發作)之單獨治療。四歲以上孩童或成人病人之局部癲癇發作(併有或不併有次發性全身發作),十二歲以上青少年與成人病人之肌抽躍性癲癇發作,以及十二歲以上青少年與成人患有體質性泛發性癲癇的原發性泛發性強直陣攣發作之輔助治療。
有效日期: 2026/01/10; 英文品名: Keppra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100mg/ml
2011-01-10
優閒 濃縮輸注液100毫克/毫升 KEPPRA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100 MG/ML 本藥限由醫師使用 衛署藥輸字第 025316 號 1.性狀 1.1有效成分及含量 每毫升含主成分 levetiracetam 100 毫克。 每瓶 5 毫升含 levetiracetam 500 毫克。 1.2賦形劑 Sodium acetate trihydrate, Glacial acetic acid, Sodium chloride, Water for injection. 1.3劑型 注射劑 1.4藥品外觀 濃縮輸注液。 Levetiracetam 100 mg/ml 濃縮輸注液是一種澄清、無色的溶液且無可見的顆粒物。 2.適應症 暫時不宜或無法口服抗癲癇藥物治療之下列癲癇病人: 16 歲以上病人之局部癲癇發作 ( 併有或不併有次發性全身發作 ) 之單獨治療。 4 歲以上孩童或成人病人之局部癲癇發作 ( 併有或不併有次發性全身發作 ) , 12 歲以上青少年與成人病人之肌抽躍性癲癇發作,以及 12 歲以 上青少年與成人患有體質性泛發性癲癇的原發性泛發性強直陣攣發作之輔助治療。 3用法及用量 3.1用法用量 本藥限由醫師使用。 以 Keppra 治療可以由靜脈注射或由口服開始。不論由口服轉為靜脈注射,或是由靜脈注射轉為口服,均可直接轉換不必漸段式增 / 減劑量。 每日總劑量及使用頻率必須維持不變。 Keppra 濃縮輸注液僅供靜脈輸注使用,且建議劑量必需稀釋到至少 100 ml 的相容稀釋液中,以 15 分鐘的靜脈輸注時間給藥 ( 請參閱調製方式 ) 。 目前並無連續使用 levetiracetam 靜脈注射超過四天的經驗。 單獨治療: 成人及16歲以上的青少年 使用時建議以每天兩次每次 250 mg 開始,兩星期後增加劑量到每天兩次每次 500 mg 達起始治療劑量。視病人的臨床反應,劑量可再調 高,以每兩星期增量 500 mg( 當日分兩次,每次增加 250 mg) 為一階段進行。最高劑量為每日 3000 mg( 分兩次,每次 1500 mg) 。 輔助治療: 成人(18歲以上)及體重50公斤以上的青少年(12至17歲) 初始 Прочетете целия докумен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