البلد: تايوان
اللغة: الصينية
المصد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PIRACETAM
利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906號 (56112203)
N06BX03
內服顆粒劑
PIRACETAM (2820002500) MG
塑膠瓶裝;;鋁箔袋盒裝
製 劑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利達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大甲區中山路一段906號 TW
piracetam
1.腦血管障礙及老化所引起的智力障礙可能有效。2.皮質性陣發性抽搐之輔助療法。
有效日期: 2027/06/04; 英文品名: Nocetam Granules for Oral Solution 2400 mg 〝LITA〞
2007-06-04
"利達" POG 循舒坦 內服溶液用顆粒劑 2400 毫克 Nocetam Granules for Oral Solution 2400mg " LITA " 衛署藥製字第 048784 號 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1. 性狀 1.1 有效成分及含量: Piracetam ………………………………………………………………………………………… 480 mg 1.2 賦形劑: Dibasic Calcium Phosphate Dihydrate 、 Citric Acid Anhydrous 、 Flowlac 100 、 Lemon Flavor 、 Silicon Dioxide 、 Saccharin Soluble 1.3 劑型:內服顆粒劑 1.4 藥品外觀:白色顆粒狀 2. 適應症 2.1 腦血管障礙及老化所引起的智力障礙可能有效。 2.2 皮質性陣發性抽搐之輔助療法。 3. 用法用量 3.1 用法用量:使用前,先將顆粒倒入適量水中溶解後服用,醫師會依照各適應症及療程階段的不同而 酌情使用。建議劑量如下(以體重 70 公斤的成年男子為標準 ) : 3.1.1 治療腦血管障礙及老化所引起的智力障礙:初期每日劑量最高可達 4.8 公克。長期 治療時,每日劑量為 1.2 至 2.4 公克。 3.1.2 治療皮質性陣發性抽搐:由醫師視病患的個別情況而酌量給予。起始劑量為每天 7.2 公克,每三至四天增加 4.8 公克 / 天;最高增至每 24 公克,分二到三次給藥。當本 藥與其他抗陣發性抽搐藥物合併使用時,必須維持其原劑量。再視臨床所得之結 果,降低其它配合使用藥的劑量。開始以 Piracetam 治療後,必須持續服用直到症 狀解除。一般療程約六個月,當欲減低劑量或停止治療時,為了避免突然復發,必 須漸減 Piracetam 的劑量,以每兩天減少 1.2 公克的速度為之。 3.2 調製方式:無 _4._ 禁忌 _ _ 對 _PIRACETAM_ 過敏,或對本藥中任何成分過敏,或對 _PYRROLIDONE_ 衍生物過敏的患者,應避免使腦內出血, _ _ 或腎疾末期 _(END STAGE RENAL DISEASE)_ 病人,禁用本藥。 _ _ _5._ 警語及注意事項 _ _ _ 5.1_ 警語及注意事項 _ _ _ _ _ _ 因 _PIRACETAM_ 會影 اقرأ الوثيقة كاملة